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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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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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