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传唤的期限是从嫌疑人到派出所的时间算起。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行政传唤来讲,法律规定一般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如果情况复杂,则允许最长达到24小时。我们都听说过传唤这个词。传唤是法律中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措施。传唤时间过长,会损害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了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传唤是一种法律措施,不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否在传唤后进行下一步的强制措施,要取决于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是每一个案件都是在传唤犯罪嫌疑人后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