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是保障购房人顺利实现物权的一项保全制度。一旦签订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卖方就无法再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也不能再另行处分房屋,大大降低了卖方恶意损害买方利益的风险。
同时,由于预告登记请求权具有排除包括强制执行在内的处分,买方请求停止处分的,理应支持。如果符合物权登记条件,还应当进一步解除查封,停止执行。因此,建议买房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自己筑起一道防火墙。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约,这时候可以选择在交易时使用资金监管的形式,资金监管之后,房子如果能过户就没问题,不能过户,购房款也不会打到对方账户下,资金是安全的。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房屋所有权只有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屋一天不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存在被作为他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
要求售房者出示与诉讼相关的资料,比如诉讼书、受理通知书等,了解清楚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案件经过和涉案金额等。如果案件是正在进行时状态,你也可以前去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
如果你确认要买下这套房产,你就必须要求售房者前去查封该房产的国家机关进行协商,时间允许的话,你也最好亲自前往相关机关,了解清楚机关是否同意对该房产进行解封。
国家机关如果同意对房产进行解封,并且允许交易的话,你就可以支付房款了,但你需将房款以售房者的名义交给查封单位,同时要求售房者为你出示收据,而不能直接将房款交给售房者。
房款支付完毕之后,你需要找一个第三方来保管房产证,当然,如果你觉得售房者很可靠的话,也可以让他保管,然后就可以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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